CYQY-生活与科技

你创作的,就是头条
一起分享生活指南
首页 > 社会

贵州省对从江县“12·2”沉船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贵州省纪委监委4日通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黔东南州从江县“12·2”乡镇自用船舶较大沉船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事发水域资料图

2024年12月2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发生一起沉船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9.56万元。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贵州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责任单位和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1人,责令5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与我们联系。

分享到:更多 ()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郭常宏

评论

留言/评论 共有条点评
昵称: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