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QY-生活与科技

你创作的,就是头条
一起分享生活指南
首页 > 财经

永悦科技称未涉及军用无人机领域,立案调查进行中面临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1月13日,永悦科技在互动平台回复了投资者疑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已有接近8成的上市公司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沟通平台并在官网公示,例如华业香料、三孚新科等,而且证监会也鼓励上市公司开通新媒体平台并在官网公示,公司是否有开通,如果有是否会在官网公示”时,永悦科技表示,公司已经开通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悦制空”微信公众平台账号,“永悦智能”“永悦科技”账号,并定期更新公司项目与活动信息。

公司无人机是否可以军用?对此,永悦科技回复称,公司目前没有涉及军用无人机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11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永悦科技10月30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53号),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3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号)查明的事实和永悦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持有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但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予以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通报批评。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永悦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124条;涉诉关系17条,开庭公告3条,立案信息1条。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CYQY-生活与科技 » 永悦科技称未涉及军用无人机领域,立案调查进行中面临索赔

分享到:更多 ()
来源: 编辑:雷达财经

相关推荐

评论

留言/评论 共有条点评
昵称:
验证码:
匿名发表